信息来源:吉林省药物研究院 时间: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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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内部安全管理整改项目
二、采购内容:
详见《需求文件》
三、项目预算:
10万元
四、参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自采项目包含服务的合法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3年内未发生任何施工质量及安全事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五、需求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自采活动的供应商自行赴我院领取。
领取时间:2023年8月7日8:30至2023年8月7日17:00
领取地点:吉林省药物研究院综合科(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565号)
六、参加本次自采活动截止时间:
2023年8月7日17:00时
七、评审方式:
最低价中标
八、接受响应文件时间、评审会议时间:
1、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8月9日8:30至2023年8月11日16:30。
2、评审会议时间:2023年8月14日15: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吉林省药物研究院综合科(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565号)
十、自采活动评审会议地点:
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565号)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
吉林省药物研究院
十三、联系人:
李维刚 联系电话:8851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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