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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7-10

     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现予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Uploads/Editor/2020-07-10/5f080b404c4b4.pdf
     2.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Uploads/Editor/2020-07-10/5f080bc666ff3.pdf
     3.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Uploads/Editor/2020-07-10/5f080c2b7de29.pdf

   国家药监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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