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吉林省药物研究院 时间:2019-11-06
根据《汪清县2019年贫困对象退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汪脱贫组〔2019〕100号)要求,县级核验组于10月31日对该村贫困对象退出进行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本次检查验收对象涉及全村贫困对象148户229人,其中,2016年脱贫人口55户86人,2017年脱贫人口40户64人,2018年脱贫人口53户79人。
二、检查验收方式
核查工作组每两人一组,主要采取逐户核实填写核查表的方式,同时对疑似问题户保留核查现场照片,对不在家的核实对象采取电话核实的方式,并保存音频资料。
三、检查验收内容
一查信息采集是否准确。脱贫户是否有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当年脱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等各项户退出指标是否达标。
二查识别退出是否精准。主要核查贫困户退出程序是否符合,各项脱贫指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贫困户错删现象和应纳未纳问题。
三查程序是否规范。
(1)民主评议方面。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情况;是否有拟退出贫困户名单。
(2)核实认可方面。贫困户退出名单是否经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进行逐户逐项核实;拟退出贫困户是否签字认可。
(3)公示公告方面。拟退出贫困户签字确认的退出名单,是否报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是否在乡村两级进行了公示;乡镇是否将贫困户退出名单报县扶贫办进行县级公告。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贫困户退出方面
疑似问题:王義友1户2人居住房屋有裂缝。未完成核验:石丽美1户2人未完成核验,有精神性疾病。
二是贫困村退出方面:2018年退出,不存在问题。
五、复核整改措施
一是本次核查核验发现的疑似问题由乡镇组织力量对照各项脱贫指标逐户进行再次复核,填写疑似问题户复核确认单,复核结果由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盖章签字确认,送核验组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本次核验工作中没有联系到的核验对象,由乡镇负责联系村干部或其亲属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经确认后报送扶贫办备案。
三是如果经过县级核验和乡镇复核确认符合脱贫标准作为脱贫对象的可按正常程序退出,确认不符合脱贫标准的做返贫处理或不再作为拟脱贫对象,
六、核查结果
2016年脱贫人口55户86人,完成核查55户86人 ,达到脱贫标准的54户84人。
2017年脱贫人口40户64人,完成核查40户64人 ,达到脱贫标准的40户64人。
2018年脱贫人口53户79人,完成核查52户77人 ,达到脱贫标准的52户77人。
经过县级检查验收,鸡冠村历年脱贫人口共148户229人,达到稳定脱贫146户225人。
汪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九年 十一月二日
(文章来源于孙旭刚的微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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